上下家在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协议,价格500万,后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价格430万,没有签订补充协议
另外约定定金2万,分2次付款,首付200万包括定金,余款贷款,如下家未按期付款,上家要书面通知,10天内再不履行,上家可以解除合同,下家承担违约责任
后下家支付180万房款后,延误数日在约定的办理房屋过户日前一天发函通知上家到交易中心过户
上家未去,在约定的房屋过户日后一天上家发函通知下家,因为下家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并扣除违约金20%
下家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上家拒绝,同时对房价提出反诉,由中介公司出面做证,房价为500万.
法院最终支持下家所有诉请,并认定房价为4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