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孩子吃了好多,并且也吃到了坏的,所以要求对方赔偿购买商品的10倍作为赔偿。我今天把剩下的也都带了过去。
那个奇葩的立丰老头,竟然跟我说只能按照我吃剩下的商品的十倍赔偿我。我勒个去,如果我吃到的第一个就是坏的我根本不要你赔,直接退给你就好了。可是,我两个没有辨别能力的娃娃吃了,并且吃了不止一个,你怎么赔啊?整个的调解过程就像是菜场卖菜,你企业的责任、担当呢,这样的国有大品牌就在你们这群老头子的管理下日渐衰落,这样的处事方式,估计离关门也不远了。
结果,不欢而散。他们说公司有常年法务,你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跟我们解决!
老百姓遇到这种事情难道只有自认倒霉吗?我们到什么地方才可以去讨回公道啊!